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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德蓄电池串联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6-03-23 16:40:52
1、实际容量相同的电池方可串联使用,串联电池组的电压等于单个电池电压的总和,容量为电池组中实际容量最小的单体容量;
2、额定容量不同的电池不得串联使用;
3、新旧电池不得串联使用;
4、由不同制造商提供的电池不得串联使用;
5、规格型号相同剩余电量不同的电池不可串联使用(此时应将所有不同电量的电池分别充电饱和进行容量配组后再串联使用);
6、新安装的电池组在使用前应进行72小时浮充,进行内部电量均衡之后进行使用或测试,这样对电池组的使用寿命、可靠度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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